1、東莞市虎門港控股有限公司的東莞市虎門港沙田港區(qū)二期工程,已由廣東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建設?,F(xiàn)決定對該項目的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2、本次招標工程項目的概況如下:
2.1
交易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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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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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性質(zh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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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自籌和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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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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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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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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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總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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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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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651.16萬元(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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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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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資報告和銀行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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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規(guī)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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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個3萬噸級泊位(碼頭結構按5萬噸級集裝箱船舶設計)及其它港口配套等工程。碼頭岸線長度678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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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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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浚工程、軟基加固工程、水工工程、堆場道路工程、土建工程(地下部分)、供電照明工程(地下部分)、給排水消防及環(huán)保工程(地下部分)、通信導航工程(地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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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jiān)督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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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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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jiān)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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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港水運監(jiān)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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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圖審查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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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第二航務工程勘察設計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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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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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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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2008年9月16日10時00分;地點: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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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會時間:2008年9月16日10時00分;地點: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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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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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yè)已具備《東莞市建筑行業(yè)企業(yè)信用管理手冊》(簡稱"信用手冊"),在信用手冊中備案資質(zhì)不低于本工程的資質(zhì)要求,無信用手冊或在手冊中的備案資質(zhì)未包含本工程所需資質(zhì)時,需按本招標文件要求提交資料給招標人進行符合性審查;投標時,投標人應提供企業(yè)的信用手冊(如有)、企業(yè)資質(zhì)證、擬參加投標項目經(jīng)理證和法人證明、法人委托書,以及招標文件要求的其他證件。
(2)投標人須按招標文件要求交納投標擔保。本工程接受的投標擔保形式為:現(xiàn)金、銀行轉帳、電匯、銀行匯票或現(xiàn)金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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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工程建設地點為:東莞市沙田鎮(zhèn)西大坦管理區(qū)
2.3 計劃開工日期為2008年10月1日至 2010年9月31日,總工期20個月。
2.4 工程質(zhì)量要求符合 《港口工程質(zhì)量檢驗評定標準》(JTJ221-98)優(yōu)良標準。
3、投標申請人須具備承擔招標工程項目的相應資質(zhì)條件:
投標申請人須是具有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以上(含一級)資質(zhì)或港口與海岸工程專業(yè)承包一級資質(zhì)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同時具備有效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
注:√本工程不接受聯(lián)合體參加投標。
□本工程接受聯(lián)合體參加投標,自愿組成聯(lián)合體的各方均應具備承擔本項目的相應資質(zhì)條件;相同專業(yè)的施工企業(yè)組成的聯(lián)合體,按照資質(zhì)等級低的施工企業(yè)的業(yè)務許可范圍承攬工程。
4、資格審查方式:
4.1企業(yè)已被列入《東莞市投標人資格名錄》,且資質(zhì)符合本招標資質(zhì)要求,可以直接參加投標。
4.2不在《東莞市投標人資格名錄》中的單位,且資質(zhì)符合本招標資質(zhì)要求,遞交投標文件時,按下列程序辦理:
4.2.1符合招標條件的企業(yè)應當在遞交投標文件時,向招標人提交企業(yè)資質(zhì)證、擬參加投標項目經(jīng)理證和法人證明、法人委托,以及法人簽署的承諾書(格式附后),由招標人進行符合性審查。承諾書須明確:中標后按規(guī)定向市建設局申辦企業(yè)進莞情況登記表,領取《信用管理手冊》。在簽訂合同前,企業(yè)因自身原因未領取《信用管理手冊》的,愿意接受按自動棄標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2.2中標人棄標的,招標人可以按照有關規(guī)定重新確定中標人或者重新招標。
5、投標人從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wǎng)站下載《廣州建設工程投標報名申請表》。
6、發(fā)布招標公告的媒介:廣東建設報和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wǎng)。
招標人(公章):東莞市虎門港控股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東莞市沙田鎮(zhèn)港口大道(沙田段)虎門港中心服務區(qū)虎門港服務大樓
郵政編碼: 523981 聯(lián)系電話: (0769)88660768
傳 真: (0769)88860113 聯(lián) 系 人: 張先生
招標代理機構(公章): 中國國際工程咨詢公司
辦公地址:東莞市沙田鎮(zhèn)恒福大廈幸福閣A座702室
郵政編碼: 523981 聯(lián)系電話:13428625610
傳 真: (0769)88684483 聯(lián) 系 人: 牛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