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程名稱:海珠區(qū)怡樂路(濱江東路-新港中路)道路交通工程施工專業(yè)承包
二、 招標單位:廣州市海珠區(qū)建設和市政局
聯(lián)系人:段工 聯(lián)系電話:020-84412735
招標代理機構:廣東工程建設監(jiān)理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周工 聯(lián)系電話:020-83292716 傳真:020-83292716
三、 建設地點:海珠區(qū)怡樂路(濱江東路-新港中路)
四、 招標內(nèi)容、規(guī)模及標段劃分:本工程主要對海珠區(qū)怡樂路(濱江東路-新港中路)市政道路交通設施進行改造,全長1.4公里,規(guī)劃紅線寬度26米,包括道路交通標線、標志、交通安全設施的制作、運輸、安裝、測試、調(diào)校及驗收等工程。
五、 預計發(fā)包價:約120萬元
六、 資金來源:市財政資金
七、 報名及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時間:
2008年 12 月 2 日---- 2008年 12 月3 日
上午: 9:00——11:30 下午: 14:00 —— 16:00 。
如報名參加投標的申請人數(shù)量過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競爭時,經(jīng)報工程管轄招標監(jiān)督機構備案,招標人可以發(fā)出補充公告,適當延長報名時間。
八、 報名及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地點:
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廣州市天河區(qū)天潤路333號)。
九、 投標人資格預審合格條件:
1、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意思表達清楚,投標人代表被授權有效;
2、投標人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fā)的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按國家法律經(jīng)營;
3、投標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交通產(chǎn)品生產(chǎn)能力(必須有相關產(chǎn)品合格證書)或施工安裝能力資質(zhì);
4、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的人員為相關專業(yè);
5、投標人自2005年 11 月至今在廣州地區(qū)完成過質(zhì)量合格的類似工程業(yè)績(類似工程是指第3點所述資質(zhì)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報告竣工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證明;如以上資料不能證明業(yè)績規(guī)模的技術指標(指面積、高度、跨度、管徑等)的,須另提供可證明業(yè)績技術指標的其他資料;
中標通知書須由以下單位確認:注:中標通知書應由以下單位確認: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廣東省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前廣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前廣州市番禺區(qū)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招標中心)、前廣州市花都區(qū)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前廣州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從化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以及增城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6、投標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內(nèi)容簽署蓋章的投標申請人聲明;
7、關于聯(lián)合體投標: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十、 正式投標人確定方式:方式二(適用資審通過方式)
1、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多于等于5名時,取全部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為正式投標人。
2、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不足5名時為招標失敗。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報有關管理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十一、 接受報名及資格預審工作執(zhí)行《關于發(fā)布〈廣州市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公開招標正式投標人確定方式的規(guī)定〉和〈廣州市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公開招標評標委員會和評標辦法規(guī)定〉的決定》(穗建法[2005]161號)及市招標辦《關于重新發(fā)布加強投標報名和資格預審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號)規(guī)定,資格預審工作由業(yè)主依法成立的資格預審委員會負責。
十二、 本工程依法根據(jù)《關于轉發(fā)〈廣東省建設廳關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設立最高報價值辦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號)設置投標最高報價值。
十三、 投標申請人報名時須提交的資料詳見附件一《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一式兩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與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為準),《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中沒有要求提交的資料,不作為資審不合格的依據(jù)。
十四、 投標單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標文件中任何違法及不公平內(nèi)容向[工程管轄的招標監(jiān)督機構]署名投訴。
十五、 本公告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wǎng)站(網(wǎng)址:http://www.gzzb.gd.cn)發(fā)布,本公告的修改、補充,以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wǎng)站發(fā)布。本公告在各媒體發(fā)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處,以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wǎng)站發(fā)布的文本為準。
十六、 本招標公告、招標文件使用GZZB200612-001招標文件范本,與范本內(nèi)容不同之處均以下劃線標明,所有標明下劃線部分屬于本公告、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樣的效力。
招標人:廣州市海珠區(qū)建設和市政局
招標代理機構:廣東工程建設監(jiān)理有限公司
二○○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一:
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
工程名稱: 投標申請人(蓋章)
審核確認: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接收資料人員與投標申請人代表對以下報名資料共同核對,審核情況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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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接收資料人員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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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申請人的代表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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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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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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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頁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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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提交資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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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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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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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欄不需申請人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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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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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建設工程投標報名申請表(不用裝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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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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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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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申請公函(同以下資料裝訂為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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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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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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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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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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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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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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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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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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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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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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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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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設施相關產(chǎn)品的生產(chǎn)許可證明復印件
或企業(yè)資質(zhì)證書副本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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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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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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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委派項目負責人的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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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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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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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類似工程業(yè)績證明材料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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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申請人在此填寫工程名稱以及工程所屬業(yè)主名稱、地址、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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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標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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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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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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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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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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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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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證明業(yè)績技術指標的其他資料(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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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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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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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按照附件二的內(nèi)容簽署蓋章的投標申請人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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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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