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產(chǎn)品出口退稅率下月起由原來5%提高至9%
點擊數(shù):2730 發(fā)布時間:2008-11-18 來源:中國石材之窗
【摘要】石材產(chǎn)品出口退稅率下月起由原來5%提高至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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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球各行各業(yè)都受到金融危機不同程度的影響,我國石材企業(yè)也不例外,特別是在石材出口方面已受到不小的沖擊。
面對這種情況,中國石材工業(yè)協(xié)會、福建和山東等地方政府及地方石材協(xié)會的共同努力,積極向上級有關(guān)部門提出關(guān)于提高石材產(chǎn)品出口退稅率的相關(guān)建議和意見。
11月17日,財政部、國家稅務(wù)總局發(fā)布了《財政部 國家稅務(wù)總局關(guān)于提高勞動密集型產(chǎn)品等商品增值稅出口退稅率的通知》,石材產(chǎn)品出口退稅率下月起由原來的5%提高至9%,具體如下: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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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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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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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diào)整后退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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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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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022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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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jīng)簡單切削或鋸開的石灰華及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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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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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0291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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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已加工大理石及蠟石及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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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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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0292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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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已加工石灰石及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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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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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0293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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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已加工花崗巖及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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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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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0299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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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已加工的石及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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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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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出口退稅率的調(diào)整自2008年12月1日起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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